两会|租赁性住房将进入高光时期
发表时间:2021-04-09 11:40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在涉及备受关注的住房方面,政府工作报告表示,十四五时期,将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而对于2021年的政府重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保障好群众性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 多位业内专家在受访时表示,随着城镇化的提高,必然会对住得好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切中了时下要害和重点,通过坚持“房住不炒”的长期定位,以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增加土地供应等方法,成体系地打造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将更具备实操性和可能。 ![]() 增加租赁住房 全国政协委员、房天下董事长莫天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房地产调控内容整体延续了往年提法,除了“房住不炒”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亦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房住不炒”总基调不变,短期调控政策仍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整个政策环境的松紧程度仍将体现在因城施策方面。 而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是继2018年两会提出“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后,时隔两年,再次将“租赁”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由之前的“培育”市场到现在的“切实增加”供给,租赁住房已然成为政府大力发展的对象,成为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的重要着力点。租赁住房的建设,一方面可以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住房保障;另一方面,在稳定城市房地产市场方面,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这也是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基础上,两会中首次提及对大城市住房问题的关注。其对于今年各类大城市的房地产政策和市场的变化有较大的影响。 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可以看出,后续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将成为大城市重点铺开的产品,此类产品将承担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角色。这也是后续房地产企业在地产开发等方面更需要注意的。而为了实现此类产品的供给,此次政策明确三种方式和支持,即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体现了土地、财政、规划等方面给予的支持,具有非常好的导向作用。 此外,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由此可以看出,后续租赁市场的发展将继续发力。在这个领域有三层含义:一是租赁住房的发展,其目标是要解决两类群体的住房需求,即新市民和青年人,这也是后续租赁产品开发和经营可以关注的目标群。二是租赁市场的发展将更聚焦于长租房市场,后续或也形成长租房的各类配套政策。三是政策比较明确提及租房税费降低的内容,也使得后续租赁市场业务发展可以减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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